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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06月22日
我为什么说“你们没素质,你们不配做中大毕业生” - [社会领域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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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篇文章(见附文)中,我记载了我因不满毕业生在图书馆吵闹而愤然贴示“你们没素质,你们不配做中大毕业生”(见图)一事,引起了同学们的讨论和争议。有支持的,称我为“卫道士”的;也有不太认同的,认为应该多理解一下毕业生的;还有同学认为我的用语“有点太损人,‘素质’这词有点敏感”,认为我应该“温柔地抗议”的;更有同学认为我在图书馆粘贴本身也没有素质。
我很高兴这件事引起争议,因为这件事引起争议本身就证明我们还没有麻木,而且有自己的想法,这是公民社会成熟的标志。但我在上一篇文章中只是记述,并没有详细说明我的想法,所以我应该在此解释一下,我为什么说“你们没素质,你们不配做中大毕业生”。
首先从人与人之间的“理解”说起。假如毕业生来图书馆照相留念,理解一下这时候的师弟师妹都在复习而注意安静的话;而师弟师妹对成群而来的师兄师姐,理解他们“压抑”了四年终于“解放”,而且不舍即将离去的母校,多拍几张无妨,看到他们这么高兴也不觉得什么碍眼的话——什么问题都没有,这就是和谐社会了。
但问题是,毕业生并没有做到理解他人,因此这个问题的前提变了,它超出了理解的范畴。理解是相互的,而且是在不快的事情还没发生前才最有效,当有一方打破它的时候,理解原则就不适用了。比如,在你并没有做错任何事时,有人扇你一耳光,你会认为,应该理解一下他今天心情不好吗?
当然,好心的你说,“我理解你今天心情不好,我不计较”。好了,问题就到了理解原则是否适用的关键时候了。如果他消了气,并对你的理解心存感激,还说,“对不起,我不该打你”,这时候他表达了他的理解,事实上这就满足了理解的相互性特征,因此理解原则在这时候仍然适用。但是,如果他说,“我心情不好,我就是要抽你来解气”,然后再扇你一耳光,这时候的你还会理解他吗?
这时候,理解原则就不适用了,因为对方不理解你,你就不会,也没必要去“理解”他。这时候的问题就转变成了,当别人故意侵犯你时,你如何处理?是忍受还是抗议?
或许,在这里我们还应该讨论一下意图的问题,也就是说,对方打你时,是有意还是无意。当他第一次打你时,好心的你说,“我理解你今天心情不好,我不计较”,你假设他是无意的。如果他说,“对不起,我不该打你”,这表明你的假设是正确的,你们之间建立起了互信,而互信促进了你们之间的相互理解。但是,如果他再扇你一耳光,这表明你的假设是错的,你不相信他。没有信任,理解当然就很难建立。
回到毕业生在图书馆喧哗的例子。在这件事情上,在图书馆复习的师弟师妹并没有做错任何事情,相当于上面的例子中你是无辜的。毕业生在图书馆吵闹,让师弟师妹们无法复习,相当于扇了你一个耳光。一开始,你理解他们,“我理解你今天心情太好(毕业了好激动),我不计较”,而且你假设他们是无意的,你表达了你的理解,但你这么做时,是希望他们能尽可能安静一些。
好了,问题到了理解原则是否适用的关键时候了。假如毕业生这时候也同样理解师弟师妹在复习而注意安静的话,你的假设是对的,你信任他们,你们之间成功地相互理解。但事情却并不是这样,毕业生还在吵,他们又扇了你一耳光!图书馆多次开喇叭通告“保持安静”,他们还是没有静下来,从早上一直吵到下午!一连好几天他们都在吵!一连好几天他们都在扇你的耳光!他们认为,“我心情太好(毕业了好激动),我就这几天发点声音又怎么了”。
很明显,理解的相互性彻底破灭,理解原则已经不可能适用了。现在,问题已经成了,当毕业生肆无忌惮地吵着你复习的时候,你怎么处理,是忍受还是抗议?
反抗(侵害、不公、不满)是作为公民的基本素质。我一直佩服西方的那些民主斗士,比如马丁·路德·金,还有那些在白宫广场抗议种族、性别、宗教歧视,抗议总统发动伊拉克战争的人。他们深信,民主并不是上帝赋予的,权利并不是一定得到保障,权利必须通过斗争才能争取而来,虽然有时候反抗可能会突破非暴力底线。
回到毕业生在图书馆吵闹的事件上来。我们究竟如何抗议?(请理解我把“忍受”选项剔除,不予考虑)图书馆已经给出了“抗议”,是用喇叭,是声音表达抗议,但是没有任何效果。因此我选择无声的抗议。
我当时基本上是立刻就想到了“你们没素质,你们不配做中大毕业生”这句话,而且是立刻就把它们写在纸上的。写完后,我有想过措词的问题。当然你会说,用“请保持安静”这样的语句会更令人易接受一些,但是请理解我当时的愤怒!
我愤怒的不仅仅是是否安静的问题(我们平时可能会遇到宿舍不安静、课室不安静、男生看球赛大声狂呼的问题,这些问题都比较简单),真正让我愤怒的是两个关键词,毕业生和图书馆。或许可以从三方面来看待这个问题。
首先,是如何看待纪律的问题。学生在图书馆保持安静是图书馆的规则,是每一个到图书馆去的人都必须遵守的。毕业生在学校生活了四年,这一点,比谁都清楚。当他们还是大一、大二或大三时,或许也和师弟师妹一样去保持安静,那为什么这次他们不安静了呢?为什么他们大部分并不觉得不安静是一件羞耻、受谴责的事呢?是因为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身份变了,他们意识到他们已经是毕业生,是即将要离开这个学校的人。因此,在他们的心目中,有意无意地,认为这些学校的规则和纪律对他们来说,已经不适用了,已经管不了他们了。
这个现象在我们社会中经常发生,当人们意识到他以后永远离开某个地方,永远离开某个群体,那么他们的行为就更容易变得无所顾忌,就更容易理直气壮地去冲击这个地方这个群体的规则和法律,甚至不惜于故意得罪一些人,故意做一些过分的事,这种心理和过河拆桥何等相似!这个问题扩而大之,是如何看待和维护法律尊严的问题。毕业生应该意识到,他们虽然要离开学校了,但是他们还是要遵守这个社会的法律的,他们遵守法律的态度反映在了他们遵守图书馆规则的态度上。况且他们现在还没有离开学校,只要他们还在图书馆,就应该遵守图书馆的规则。这是我愤怒的第一个原因,也是为什么说他们没有素质,不配做中大毕业生的第一个原因。
第二个原因是我最愤怒的地方,是如何看待图书馆的问题。我认为,图书馆是大学的灵魂所在,是大学里最神圣的地方。上图书馆是一种朝圣行为。学生上图书馆,就像犹太人去耶路撒冷,穆斯林去麦加,基督徒去罗马,佛教徒去印度。教徒去圣地,是为了去得到他们的主的教诲,是为了去洗涤灵魂,是为了去升华灵魂。而学生去图书馆,是为了去得到智者们留在书本中的知识和思想,是为了去启迪自我,升华自我。
毕业生在学校生活了四年,他们应该认识到图书馆的意义。他们应该努力地不让自己的行为去玷污这一神圣的场所,这些行为不仅仅是保持安静,同时还有保持符合学士服的形象(请理解我看不惯一些不太雅观的照相姿势)。假如他们连这点都没有认识到的话,我认为,他们就不算毕了业,他们就不配从校长手中接过那一本沉甸甸的毕业证书。这是我为什么说他们不配做中大毕业生的最重要的原因。
最后一点,是如何看待毕业的问题,也就是以何种方式离开母校的问题。是狂欢?欣喜?失落?悲伤?不同的人可能会选择不同的方式。我觉得毕业生在这个问题上,应该给师弟师妹们一个好的表率。我们在进入大学时可能是懵懂的,但离开时还是懵懂的话就说不过去了。
在这里我举一个很有名的人的例子,看他是怎么离开母校的吧。这个人就是徐志摩。他的那首《再别康桥》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了吧:“悄悄的我走了/正如我悄悄的来/我挥一挥衣袖/不带走一片云彩”。徐志摩是以诗人的轻轻和悄悄离开剑桥的,我们又如何离开中大呢?
附文:《你们没素质,你们不配做中大毕业生》
这几天从早上到下午,图书馆都满是来照相的毕业生和他们的家人。他们实在是太激动了,我不反对他们在图书馆里照相,可是不能乱嚷嚷的啊,把图书馆弄得像跳蚤市场!
上午的时候,图书馆多次开喇叭通告“保持安静”,可是没有任何效果。到了下午,我实在忍不住了,停下手中要写的论文,撕了两张纸,用钢笔加粗,写上“你们没素质,你们不配做中大毕业生”,向图书馆管理员借了透明胶,来到他们聚集的地方,一份贴在一楼大厅墙壁,另一份贴在咖啡馆的大门。然后我就走了。
我在二楼上观察,这两张纸还引起了不少议论。有人说:“别玩了!”有人看了拿相机去照的,还有人去和纸张合影的。大厅似乎安静了一些。
半个小时后,两张纸被人撕了,不知道是被谁撕了!难道被人当作毕业证拿回去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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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喜欢去大学的图书馆,如君所言:图书馆是一个大学的灵魂所在;